股市知识 基础——买单价高优先成交物价格优先的准则为:较高代价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代价买入申报,较低代价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代价卖出申报。——买单价高优先,卖单价低优先。

  成交通常间优先的准则为:营业目标、代价无别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次按往还主机承担申报的时分确定。

  正在夜市委托、午间息市、9:25-9:30息市时分段,投资者委托暂存正在证券公司主机以什么顺次陈设?

  “代价优先、时分优先”说合准则是基于往还所已采纳到的申报,而上述时分段一切委托因为往还所息市故未被往还所承担,暂存正在证券公司主机,且除寻常的营业委托外又有撤单、新股申购等等,且撤单、新股申购等等这些委托是没有代价旨趣的。故上述时分段投资者委托均以委托时分先后顺次暂存正在证券公司主机。

  换言之,若是投资者的委托正在调集竞价时代说合成交,那么调集竞价成交代价肯定优于或等于投资者的委托代价。

  2.买入申报代价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代价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代价为成交代价;

  3.卖出申报代价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代价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代价为成交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