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官网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中邦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今日,中邦证券监视经管委员会山东证监局网站宣告行政惩罚决策书称,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期货”)生活五宗违法活动。遵照《期货交往经管条例》的相合规矩对中州期货、中州期货前股东烟台市隆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昌集团”)及两表面务人实行了立案考察、审理,并依法作出行政惩罚。

  中邦经济网记者盘问浮现,中州期货设立于1995年9月21日。目前其股东布局如下: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52%,认缴出资26600万元;龙口市森林呆滞造造有限公司持股1.48%,认缴出资400万元。

  中州期货五宗违法活动直接担负的主管职员为王传江,王传江时任中州期货董事、总司理,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任中州期货法定代外人。其他直接义务职员为唐琦,唐琦时任中州期货副总司理、财政担负人、隆昌集团监事。

  凭借《期货交往经管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矩,山东证监局决策责令中州期货厘正,予以警卫,并惩罚款10万元;责令隆昌集团厘正,予以警卫,并惩罚款10万元;对王传江予以警卫,并惩罚款5万元,裁撤王传江期货从业职员资历;对唐琦予以警卫,并惩罚款3万元。

  当事人: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期货),室第: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法定代外人张艳。

  烟台市隆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昌集团),室第:山东省烟台市开拓区,法定代外人徐万洲。

  王传江,男,1963年10月出生,时任中州期货董事、总司理,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任中州期货法定代外人,住址:山东省龙口市。

  唐琦,男,1967年12月出生,时任中州期货副总司理、财政担负人、隆昌集团监事,住址:山东省烟台市。

  凭借《期货交往经管条例》的相合规矩,我局对中州期货、隆昌集团违反期货规则活动实行了立案考察、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示知了作出行政惩罚所遵照的结果、道理、凭借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柄。当事人王传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睹并放弃了听证权柄,当事人唐琦提出了陈述、申辩意睹。本案现已考察、审理终结。

  一、2015年9月9日,隆昌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州期货26%股权用于质押担保,中州期货、隆昌集团未按规矩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提交书面告诉。

  二、2016年3月14日至2017年2月27日,隆昌集团持有的中州期货26%股权先后被相合法令组织冻结。上述事项,中州期货、隆昌集团未按规矩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提交书面告诉。

  三、2016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9日,中州期货涉及宏大诉官司项,中州期货未遵从规矩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提交书面告诉。

  四、2016年3月16日至2017年4月1日,中州期货保障金账户及自有资金账户先后被相合法令组织冻结,中州期货未按规矩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提交书面告诉。

  五、2017年4月20日,中州期货自有资金账户资金被法令组织扣划,中州期货未按规矩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提交书面告诉。

  对上述结果一活动,中州期货、隆昌集团违反了2013年修订的《期货交往经管条例》第六十一条“期货公司涉及宏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以及发作其他宏大事情时,期货公司及其干系股东、实践担任人该当自该事情发作之日起5日内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提交书面告诉”之规矩。中州期货的活动组成该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不遵从规矩向邦务院期货监视经管机构推行告诉任务或者报送相合文献、原料的”境况,隆昌集团的活动组成该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款合于期货公司的股东、实践担任人或者其他相干人“拒不遵从规矩推行告诉任务、供给相合消息和原料,或者报送、供给的消息和原料有作假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宏大漏掉”的境况。

  上述结果二活动,中州期货、隆昌集团违反了2016年修订的《期货交往经管条例》第六十条。中州期货的组成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述境况,隆昌集团的活动组成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四款所述境况。

  上述结果三、四活动,中州期货违反了2016年修订的《期货交往经管条例》第六十条,组成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述境况。

  上述结果五活动,中州期货违反了2017年修订的《期货交往经管条例》第六十条,组成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述境况。

  以上结果有中州期货干系银行账户原料、干系合同、法院裁定书等法令文书、董事会聚会原料、年报及干系职员咨询笔录等证据为证。

  唐琦正在陈述申辩意睹中提出,惩罚示知事项其既没有计划权,也没有加入履行。遵照《中州期货功课模范》,公司宏大事项告诉义务由公司归纳部或合规部提出,由首席危机官审核后,归纳部向禁锢部分告诉。上述生意不属其分担或主任事项,其也没有配合义务,且自2012年被公司外派,仅是挂名财政副总。以是,不首肯当义务。

  经复核,我局以为:正在案证据证实唐琦知悉以中州期货表面对外供给担保而激励的干系宏大诉官司项,其对中州期货保障金账户及自有资金账户被冻结扣划事项知情,并知悉隆昌集团质押中州期货股权事项。唐琦提出的2012年以后因处事外派仅是挂名财政副总的说法不组成免责道理,且未供给证据支柱。唐琦行为中州期货副总司理、财政担负人,未能推行憨厚刻苦任务,违反了《公法令》第一百四十七条及《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管职员任职资历经管步骤》第三十九条对公司高级经管职员的诚信任务规矩。鉴此,对唐琦的陈述申辩意睹不予采取。

  遵照当事人违法活动的结果、本质、情节与社会摧残水平,凭借《期货交往经管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矩,我局决策: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惩罚决策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邦证券监视经管委员会(财务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买卖部,账号: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邦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邦证券监视经管委员会稽察局及山东证监局登记。当事人倘若对本惩罚决策不服,可正在收到本惩罚决策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邦证券监视经管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正在收到本惩罚决策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国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光阴,上述决策不遏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