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境外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据央行官网12月2日音问,为进一步增加金融市集双向盛开,克日,中邦黎民银行、邦度外汇料理局联络公布《中邦黎民银行 邦度外汇料理局闭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料理相闭事宜的知照》(以下简称《知照》),完备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料理央浼,进一步方便境外机构正在境内债券市集融资。
《知照》指出,境外机构凭生意挂号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黎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发债专户)。开立黎民币账户的,可开立黎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其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账户本质为专用存款账户。
发债专户的收入限度是: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划入;还本付息和支出联系税费(税款、手续费等)资金划入;账户利钱收入;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轨则向境内主体放款爆发的本息归还收入;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轨则投资于境内后爆发的减资、撤资、股权让与及利润、分红等收入;统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联系账户内资金彼此划转;中邦黎民银行、邦度外汇料理局轨则的其他收入。
发债专户的支付限度是: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支出或结汇支出发行债券本息和联系税费;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轨则向境内主体放款;向境内主体放款爆发的本息归还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发行债券召募资金按轨则投资于境内;投资于境内后爆发的减资、撤资、股权让与及利润、分红等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统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召募资金联系账户内资金彼此划转;中邦黎民银行、邦度外汇料理局轨则的其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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